厦门港务(03378)附属与厦门海信升订立融资租赁协议

智通财经APP讯,厦门港务(03378)发布公告,于2017年9月8日,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新海达已与厦门海信升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厦门海信升同意应新海达要求向供应商购买设备,及后新海达将向厦门海信升承租设备,租赁期自厦门海信升向供应商支付第一期购货款之日起至其支付最后一期购货款日起算的八年融资期限届满之日止。

于同日,该公司非全资附属厦门码头集团亦相应与厦门海信升订立保证合同,以为新海达于融资租赁协议项下之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自融资租赁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协议项下新海达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算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之日止。

公告显示,租赁代价包含本金金额人民币1.016亿元及租赁利息支付。于融资租赁协议日期的租赁年利率为5.96% (含增值税),并将因应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的人民币贷款基準年利率的任何改变作出相应的金额及幅度调整。

此外,根据融资租赁协议,新海达会向厦门海信升支付一笔为数人民币294.64万元的手续费。于租赁期限届满时,在新海达已履行其于融资租赁协议项下义务的前提下,新海达将以名义购买价人民币100元向厦门海信升购买设备并取得设备所有权。

该公司表示,因融资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融资租赁安排,可使新海达以适当的融资成本提高码头营运能力及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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