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安诺其(300067.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相关内容如下:
经查,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与桐乡市龙欣印染有限公司(简称“龙欣印染”)签署《嘉兴安诺其助剂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嘉兴安诺其助剂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资产转让给龙欣印染,取得投资收益2253万元,本次交易的利润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3.99%。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交易,仅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