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南京熊猫电子(00553)发布公告,于2017年8月16日,公司与中电财务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委托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1亿元,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因此,委托资金用于购买天津银行的理财产品。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中电财务向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委托投资服务。经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的存款服务年度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贷款担保及其他信贷融资服务年度上限为人民币6亿元。委托投资协议及其所涉及委托投资资金额等均在上述年度上限范围之内。
委托投资协议项下公司预期最高年收益率均为4.4%。中电财务承诺在投资产品到期后,中电财务在投资产品兑付日后第二个工作日内,直接将委托资金及4.4%的投资收益一次性划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电财务不收取管理费。
于公告日期,熊猫集团为持有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约23.05%的股东,而中电熊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熊猫集团100%股权,为熊猫集团控股股东,同时持有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约6.93%。中国电子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持有中电熊猫已发行股本72.19%。中国电子直接持有中电财务55.6723%,而中电熊猫持有中电财务25.1293%。因此,中电财务为公司关联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