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卡易失去控制未及时披露 恒宝股份(002104.SZ)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4月26日,江苏证监局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恒宝股份,002104.SZ)出具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26日,江苏证监局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恒宝股份,002104.SZ)出具警示函。经查,公司持有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易)51.102%股权。2021年2月下旬起,一卡易时任管理层与公司存在纠纷,导致公司对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印章、证照、财务、资产等失去控制。2021年3月18日,一卡易主办券商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一卡易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不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4月1日,公司才发布公告,称自2021年2月26日起对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印章、证照、财务、资产等失去控制,一卡易自2021年1月1日开始不再纳入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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