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付资金构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深交所向山推股份(000680.SZ)及山推机械发出监管函

​4月12日,深交所向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推股份,000680.SZ)与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山推机械”)发出监管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12日,深交所向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推股份,000680.SZ)与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山推机械”)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21年12月28日双方签署协议,约定平均承担对山推三区宿舍3号楼的危房隐患赔付责任。鉴于解决危房隐患问题时限紧急且山推机械暂时经营困难,由山推股份对山推机械应承担的50%资金先行垫付。山推股份于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2月31日先行支付合计1,141万元维修及赔偿资金至政府监管的共管账户。山推机械为山推股份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山推股份为山推机械先行垫付的570.5万元构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笔占用资金本息于2022年3月31日归还至山推股份。山推股份直至2022年3月29日才对外披露前述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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