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新元科技(300472.SZ)比例降至5%时未及时报告 抚州格云思迈商业项目策划中心(有限合伙)收监管函

3月7日,深交所对抚州格云思迈商业项目策划中心(有限合伙)发出监管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7日,深交所对抚州格云思迈商业项目策划中心(有限合伙)发出监管函。其中指出,新元科技(300472.SZ)于2022年3月3日晚间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该公司于3月2日减持226.41万股新元科技股份,减持比例为0.85%,于3月3日减持195.73万股新元科技股份,减持比例为0.73%,该公司持股比例由5.11%下降至3.52%。该公司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时,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公告,也未停止买卖新元科技股票。上述行为构成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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