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审批权被分化 回应称目前IPO制度并未崩坏

作者: 智通财经 文文 2016-06-17 20:18:41
香港设立“上市政策委员会”及“上市监管委员会”,分别负责监督港交所的上市科及就存在上市合适性问题作出决定。港媒对此评论称,此举意味着港交所在上市审批的角色被淡化,证监会在上市审批中有更大权力。

6月17日,证监会及港交所( 00388 )就有关改善上市监管架构发表联合谘询文件,建议设立“上市政策委员会”及“上市监管委员会”,分别负责监督港交所的上市科及就存在上市合适性问题作出决定。

港媒对此评论称,由于新增委员会架构将有更多证监会代表参与,意味着港交所在上市审批的角色被淡化,证监会在上市审批中有更大权力。

有记者追问为什么不直接由证监会负责上市审批,解决市场一直咎病的“港交所有角色冲突”的问题,港交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David Graham)对此回应称,现行制度并没有崩坏,也一直行之有效,故无大改必要,只是应因应市场情况,作出提升。

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何贤通则指出,目前急需的是以对市场影响最小的方式,让证监会及港交所有更好的合作及理顺流程,提高素质。

根据建议,上市政策委员会及上市监管委员会的一半成员数目由证监会掌控。

何贤通并没有正面回应港交所过去是否在新股上市上把关不力,仅表示目前上市或涉及股价波动、中介人操守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需要证监会有更多的参与。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