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600707.SH)收到中国证券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彩虹股份(600707.SH)发布公告,2021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智通财经APP讯,彩虹股份(600707.SH)发布公告,2021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陈忠国、李淼、龙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1〕37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未及时披露重大资产减值损失。(二)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你公司时任董事长陈忠国、总经理李淼、时任董事会秘书龙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陈忠国、李淼、龙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及上述人员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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