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嘉凯城(000918.SZ)股份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广州凯隆受通报批评处分

12月10日,深交所对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凯城,000918.SZ)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10日,深交所对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凯城,000918.SZ)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隆”)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经查明,广州凯隆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广州凯隆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减持嘉凯城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广州凯隆在持有嘉凯城股份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能按照规定停止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广州凯隆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三日内停止交易。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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