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ST天首(000611.SZ)发出监管函 该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

11月23日,深交所向*ST天首(000611.SZ)发出监管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23日,深交所向*ST天首(000611.SZ)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21年8月21日,*ST天首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称,该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显示法院要求变价被执行人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慧伟业”)持有的*ST天首4000万股以清偿债务。合慧伟业作为当时持有该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股情况、控制公司的情况拟发生较大变化,*ST天首知悉上述情况后未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21年8月13日才在《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中进行披露。上述行为违反深交所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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