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硕控股(08341):诉讼程序处于早期阶段 公司尚未被传召

艾硕控股(08341)发布公告,香港高等法院已于2017年5月24日就其中一名控股股东并由廖掌乾全资拥有的W&QInvestment作为塬告针对以下人士入禀以案件编号HCA 1227/2017发出传讯令状﹕该公司执行董事,即陈少忠及张晓东;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李子骢、柯浚文及梁家驹;及英高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即公司的合规顾问及公司就提议担任的财务顾问。

公司已获Acropolis Limited(控股股东之一,由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陈少忠全资拥有)通知,陈少忠或Acropolis Limited并无同意W & Q Investment或向其授权代表其提出法律诉讼。

根据传讯令状随附的申索陈述书,原告寻求该等被告就违反合同或受信责任(视情况而定)作出损害赔偿或衡平法赔偿。传讯令状目前并无列出伤害赔偿或公平赔偿的货币金额。

公告显示,鉴于诉讼程序处于早期阶段,且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被传召,而被告已通知公司彼等尚未被传召,董事会仍正在考虑其对公司造成的潜在影响。公司并无得悉此法律诉讼目前对公司的一般营运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此外,公司正就法律诉讼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适时另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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