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月通胀率升至2.0%

作者: 智通财经 姜禹 2017-05-24 15:00:59
据香港政府统计处公布的数据显示,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4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胀率)为2.0%,较2017年3月份(1.3%)为高。

香港政府统计处公布2017年4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数据显示,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2017年4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胀率)为2.0%,较2017年3月份(1.3%)为高,主要是由于旅游费用上升所致。此外,新鲜蔬菜价格跌幅收窄也是相关因素。

另外,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2017年4月份整体消费物价与1年前同月比较,上升2.0%,较2017年3月份的相应升幅(0.5%)为高。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4月份有较大的按年升幅,主要是由于2016年4月起推行的差饷宽减措施导致比较基数较低,而2016年3月则没有此措施。

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2017年2至4月的3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变动率为0.2%,而在2017年1至3月的3个月期间的相应变动率则为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2017年2至4月的3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变动率为0.2%,而在2017年1至3月的3个月期间的相应变动率则为0%。

以2017年首4个月合并计算,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1年前同期上升0.9%,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2017年首4个月合并计算的综合较1年前同期上升1.6%。

在各类消费物价指数组成项目中,价格在2017年4月份取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烟酒(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3.4%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3.8%)、交通(分别上升3.4%及2.5%)、住屋(分别上升2.7%及3.8%)、外出用膳(分别上升2.7%及2.8%)、杂项服务(分别上升2.7%及2.3%)和杂项物品(分别上升1.9%及2.5%)。

另一方面,价格在2017年4月份取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耐用物品(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3.0%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3.8%)、衣履(分别下跌1.7%及1.1%)和电力、燃气及水(分别下跌1.2%及0.3%)。

至于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1年前同期上升0.3%,但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下跌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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