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000962.SZ)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方钽业(000962.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

智通财经APP讯,东方钽业(000962.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石环大罚字【2021】4号)。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6月1日至6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执法人员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违规堆放盛装过甲基异丁基甲酮的空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处以如下行政处罚:一是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处以罚款壹拾壹万元。

公司在生态环境局检查提出问题后积极整改,具体情况如下:1、已将甲基异丁基甲酮空桶转移至公司危废库房,并对违规堆放现场进行检测及清理。2、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对甲基异丁基甲酮空桶进行正规化处置。3、加强环保管理人员培训,及时掌握环保相关要求。公司将深刻总结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加强公司环保领域的工作力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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