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06099)受到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 暂停新开立PB系统账户3个月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开户PB系统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招商证券(06099)公布,公司日前收到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6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开立PB系统账户3个月措施的决定》。

具体内容包括,2017年2月23日,深圳监管局对公司PB系统相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存在以下问题,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为深圳市广众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立了证券账户,并于2017年1月4日开立了PB系统账户。公司在为其开立PB系统账户的尽职调查中,未能发现其曾开展过股票配资业务,并未对此进一步调查,排除其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嫌疑。

此外,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为客户钱某某开立了PB系统账户,并为该客户在其PB系统账户下配置了名为“黄某某”的交易员角色;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为客户徐某开立了PB系统账户,该账户实际由“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缺陷。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开户PB系统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公司应对PB系统相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监管局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如对此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覆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覆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对于上述处罚无异议。公司历来高度重视合规经营和内部控制,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积极整改,加强和改进PB系统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工作,同时认真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持续全面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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