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08058):港证监授出豁免无须对内资股进行可比要约

执行人员已豁免公司严格遵守以下各项,收购守则第2.2(c)条项下的规定,依据是根据中国法律及公司组织章程,联合要约人并无强制收购权;及收购守则第14条项下的规定,故无须向内资股股东提供内资股的可比要约。

罗欣药业(08058)公布,如2017年4月11日的综合要约及答复文件披露,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新百利融资代表联合要约人就全部已发行H股,提出自愿有条件要约。

联合要约人、GL Instrument及公司欣然告知股东,执行人员已豁免公司严格遵守以下各项,收购守则第2.2(c)条项下的规定,依据是根据中国法律及公司组织章程,联合要约人并无强制收购权;及收购守则第14条项下的规定,故无须向内资股股东提供内资股的可比要约。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