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财长和央行行长就国际税收框架达成历史性协议,世间再无“避税天堂”?

作者: 智通财经 玉景 2021-07-12 07:10:00
耶伦希望在今年的预算“和解”法案中加入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的条款,美国国会可以以简单多数通过该法案。

智通财经APP获悉,根据周末会议的一份公报,二十国集团(G20)财政领导人表示,他们已经就如何推进“更稳定、更公平的国际税收架构”达成了一致。该组织将争取各国领导人在10月份的G20峰会上批准该计划。

7月9日、10日,G20轮值主席意大利主持召开G20财长与央行行长会议,主要讨论了全球经济和卫生形势、支持低收入国家应对疫情冲击、发展可持续金融、推动金融部门改革、促进数字化转型和国际税收合作等议题,会后发布了公报。

该协议将确立至少15%的全球最低公司税,以防止跨国公司在全球寻找最低税率。该协议还将改变亚马逊和Alphabet谷歌等公司的征税方式,征税的部分依据是它们销售产品和服务的地点,而不是总部所在地。

据称,德国财政部长肖尔茨(Olaf Scholz)证实,20国集团的所有经济体都加入了该协议。美国财政部长耶伦(Janet Yellen)表示,包括爱尔兰和匈牙利等低税收国家在内的少数几个小国仍然反对该协议,但将鼓励它们在10月前签署该协议。与此同时,耶伦希望在今年的预算“和解”法案中加入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的条款,美国国会可以以简单多数通过该法案。

国际税收体系“双支柱”

国际税收体系改革酝酿多年。为应对全球经济数字化发展给国际税收政策带来的挑战以及与之相关的单边数字服务税、平衡税等问题,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启动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研究,在2015年发布第一阶段研究成果。

国际税收体系改革经历多年谈判,本月初由OECD协调形成双支柱方案。其中,第一支柱重新划分跨国企业全球剩余利润在各税收管辖区之间的征税权,要确保包括数字产业在内的大型跨国企业在其所有实施商业活动并取得利润的市场缴纳公平的税额。

有分析指出,第一支柱将建立关于缴税地点的新规则,以及国家之间共享征税权的全新方法。其目的是确保数字密集型或面向消费者的跨国企业(MNE)即使在无实体存在的条件下,开展持续规模业务时,依照现行税法之要求,在当地缴纳税费。

第二支柱则是通过设立全球最低公司税率,解决跨国公司将利润转移至低税或免税地来逃避税收的问题,管控各国之间的财税“逐底竞争”。据估算,如果将这一税率设置为15%,那么在全球层面每年能够多产生约1500亿美元的税收。

经过紧张而激烈的谈判,OECD于7月1日发布声明,BEPS包容性框架下139个成员中有130个国家(或地区)同意,支持以“双支柱”为框架的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解决方案。这也就有了此次G20会议就国际税收框架“达成历史性协议”的基础。

OECD新任秘书长马蒂亚斯·科曼表示,经过多年的紧张工作和谈判,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方案将确保大型跨国公司在全球各地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收。这个方案没有完全消除税收竞争,也不应该完全消除税收竞争,但是这个方案确实为过度和有害的税收竞争设定了多边商定的限制。参与谈判的各方已同意在今年10月完成方案中尚未解决的技术问题,并为方案在2023年的实施制订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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