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00493)年度销售收入大增18.73% 线上交易总额增长110.0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达766.95亿元,同比提升18.73%;毛利约103.77亿元,同比增长9.08%。

国美电器(00493)公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达766.95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提升18.73%;毛利约103.77亿元,同比增长9.08%。

此外,归属于母公司拥有者应占净利约3.25亿元,同比减少73.1%;每股盈利1.6分,拟派末期息每股0.7港仙。

报告期内,集团线上线下交易总额(GMV)同比增长31.05%,其中,线上电子商务的GMV增长110.09%,其自营部分的销售收入约106.97亿元,增长58.75%,线下的可比门店的销售收入减少约9.42%。

由于一级市场的门店转型以及电子商务持续高速增长,对集团的综合毛利率有所拉低,综合毛利率由17.81%减少1.72个百分点至约16.09%;经营费用率由15.70%略增0.18个百分点至约15.88%。

报告期内,主要因为从2016年4月1日起增加了目标集团(艺伟发展)的费用,集团营销费用由77.92亿元上升21.25%至约94.48亿元,营销费用率为12.32%,比2015年同期的12.06%上升0.26个百分点。

营销费用率的增加主要是,年内租金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由5.18%增加0.19个百分点至5.37%,另外送货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也由0.67%增加0.05个百分点至0.72%。整体来看,集团的营销费用率保持在较稳定的水平。

另外,集团管理费用约为19.80亿元,较2015年同期的15.81亿元增加25.24%。如上文所述,亦主要是因为从2016年4月1日起增加了目标集团的费用所致。而费用率则为2.58%,比2015年同期的2.45%略增0.13个百分点。集团一直致力于对管理费用的控制,使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保持在行业内较低的水平。

此外,集团于年内通过于中国境内发行总票面价值为人民币90亿元的企业债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由上年末的74.38亿元大幅增至2016年末的约132.37亿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集团以“全渠道、新场景、强链接,打造全零售生态圈”为战略目标,为零售业的转型和发展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努力。

受上半年实体门店改造而暂停营业的影响,全年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然而下半年的业绩有了显著的提升。改造后门店业绩的改善和客流大幅回升证明了新的经营战略的正确性和可行性,让集团对未来的业绩增长抱有更大的信心。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