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亚企业控股(08173)发布公告,联交所通知公司,经考虑公司全部提交资料后,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及联交所上市科认为公司未能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26条维持足够程度的业务运作或资产,以保证公司股份继续上市。因此,委员会已决定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暂停公司股份买卖,并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展开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程序;公司股票3月20日停牌。
公告称,经考虑法律意见后,董事会决定不向上市上诉委员会申请驳回委员会的决定。因此,公司股份须予暂停买卖,而公司须于委员会作出决定日期(即2017年9月17日)起计满6个月前至少十个营业日提交复牌建议,以显示其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拥有足够程度的业务运作或资产。倘公司未能于上述截止时间前提交可行复牌建议,则联交所将开始取消公司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