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控股(00005)公布,联交所已就汇丰证券(美国)有限公司、英国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法国汇丰银行(合称相关附属公司)购入公司的任何股份,向公司授出免于严格遵守10.06(1)至(5)条的豁免。
有关股份乃于各相关附属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以中介机构身分就以下业务购入,其中包括,便利客户交易;衍生工具对冲;股票指数套利;证券借贷活动;及保证金融资活动及其他贷款抵押(合称中介机构业务)。
由于相关附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涉及股票交易,故当有关附属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买卖公司股份时,10.06(1)至(5)条的限制会构成过重责任。有关中介机构豁免的免于严守上市规则豁免允许此等相关附属公司善加利用中介机构豁免。
与有关中介机构豁免的免于严守上市规则豁免相关的中介机构业务,乃指相关附属公司在其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涉及彼等不时持有公司股份仓位的业务。如相关附属公司不能持有公司股份的仓位,则会严重妨碍其向客户提供股份买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