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地产(00230)两附属分别订立两份补充协议

于2016年12月6日,公司非全资附属北京万湖、五矿建设投资及北京万科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据此,万湖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延展至2019年12月31日,而根据万湖框架协议可授出的贷款金额上限则增加至69亿元人民币。

五矿地产(00230)公布,兹提述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及2015年8月4日的公告,内容为关于订立框架协议(其后经补充协议补充),据此(其中包括)北京万湖(为集团持有51%股权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可向五矿建设投资(或其指定的中国全资附属公司)及北京万科(彼等为北京万湖的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提供贷款。

于2016年12月6日,公司非全资附属北京万湖、五矿建设投资及北京万科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据此,万湖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延展至2019年12月31日,而根据万湖框架协议可授出的贷款金额上限则增加至69亿元人民币。

公司另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旷世基业(由恒胜持有其50%股权,而北京万科则持有其余50%股权)与恒胜及北京万科订立廊坊框架协议,据此,旷世基业可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向恒胜(或其指定的中国同系附属公司)及北京万科,以相同的条款及条件,按照彼等各自于旷世基业的股权比例,分别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及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计息无抵押委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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