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财政局:2020年第一季度工作收入少于15000澳门元可申请收入补贴

澳门财政局今日发通告称,2020年第一季工作收入补贴将于4月8日至5月4日接受申请,本年度申请对象放宽至澳门非永久居民。

智通财经APP获悉,澳门财政局今日发通告称,2020年第一季工作收入补贴将于4月8日至5月4日接受申请,本年度申请对象放宽至澳门非永久居民。

凡年满四十岁、于申领补贴季度内已在社会保障基金登录为受雇人士,以及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须于2019年12月31日或以前取得),只要每月工作不少于152小时,或从事纺织、成衣及皮革产品制造出口业每月工作不少于128小时,且该季度工作收入少于澳门元15,000元,均可申请工作收入补贴。

此外,凡持有由社会工作局发出有效的“残疾评估登记证”、于申领补贴季度内已在社会保障基金登录为受雇人士、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须于2019年12月31日或以前取得),以及每月工作不少于128小时便可申请。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人士,除需填写专用申请表格上之个人资料外,还需经由其雇主填写工作时数、工作收入、雇员职位、休假及缺勤、每周休息日等资料。申请表经僱主及雇员共同签署后,由雇员连同其个人身份证副本、银行帐户资料副本、残疾评估登记证副本一并递交。若曾申请补贴且银行帐户及残疾评估登记证资料维持不变,再申请时则毋须递交银行帐户资料。

澳门财政局还表示,当局有权要求雇主就申报资料提供一切证明文件,申请表格上亦列明了声明条款,若雇主及雇员提供虚假资料、不正确资料或利用任何不法手段获发补贴,除有关补贴申请会被撤消及须返还已收取之补贴款项外,还须承担法律追究责任。

另外,若申请人同时获发社会保障基金的残疾金,须向相关实体返还在职期间所收取的补助。

澳门市民除了可在澳门财政局大楼、黑沙湾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及递交申请表格之外,亦可前往社会保障基金-塔石临时办事处等办事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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