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房地产(00813)拟46亿元向附属上海世茂出售地产公司

作者: 智通财经 胡坤 2016-10-12 07:41:29
世茂房地产(00813)发布公告,鉴于发行预案的申请于本公告日期未获得中国证监会通过,于2016年10月11日,附属上海世茂已订立股权转让协议,用以分别替代前海世茂协议、南昌水城协议及杭州世茂协议。并透过使用内部财务资源按原定计划促成股权转让交易。

世茂房地产(00813)发布公告,鉴于发行预案的申请于本公告日期未获得中国证监会通过,于2016年10月11日,附属上海世茂已订立股权转让协议,用以分别替代前海世茂协议、南昌水城协议及杭州世茂协议。并透过使用内部财务资源按原定计划促成股权转让交易。

其中,上海世茂拟以代价24.52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向世茂建设收购前海世茂51%股权;以6.7亿元向世茂建设及上海世盈收购南昌水城100%股权;以15.47亿元向远骅收购杭州世茂100%股权。

同时,于2016年8月29日,泓晟投资(公司拥有95%权益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与杏熙投资(公司持有58.92%权益的另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订立上海乾慑协议。泓晟投资拟向杏熙投资出售上海乾慑的全部股权。代价为500万元。于本公告日期,上海乾慑转让已于完成有关上海乾慑股权变更的所有必需程序后完成。

公告显示,上海世茂集团主要从事商业物业开发及营运,其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间接拥有上海世茂58.92%的股权。

而前海世茂拥有深圳前海世茂金融中心项目,南昌水城拥有南昌世茂APM(已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公司。杭州世茂为杭州世茂智慧之门的项目公司。

此外,上海乾慑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环保科技、提供建筑工程领域内的技术顾问服务。上海乾慑转让完成后,上海世茂(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即杏熙投资)已拥有上海乾慑的全部股权。

公告称,由于前海世茂、南昌水城、杭州世茂及上海乾慑于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将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并入集团账目,因此集团预期在股权转让交易中不会于利润表中确认重大的收益或亏损。交易对价与账面净资产的差额将计入公司股东的应占股权。

世茂房地产表示,原定进行的股权转让交易及上海乾慑转让属集团根据不竞争协议落实业务划分安排所作必要步骤的一部分,并符合集团的发展战略。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