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大绿泽(01253)董事会宣布,于2016年10月11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载于2016年9月19日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的特别决议案获得的赞成票超过75%。故该决议案已获股东以一股一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正式通过。
该决议案涉及动议待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后及以此为条件,将公司英文名称由“Broad Greenstate International CompanyLimited”更改为“China Greenland Broad Greenstate GroupCompany Limited”,以及将公司的中文双重外文名称由“博大绿泽国际有限公司”更改为“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任何一位或以上董事在其认为就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使其生效而属必要、适宜或合宜的情况下为代表公司作出一切该等行动及事项及签立(包括加盖印鉴(如适用))一切该等文件,并办理任何必要的登记及存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