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骏集团控股(01966)中期股东应占核心溢利增加28.9%至约15.44亿元 每股派息10港仙

中骏集团控股(01966)公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个月中期,合同销售金额增长77.9%至约人民币370.3亿元。

智通财经APP讯,中骏集团控股(01966)公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个月中期,合同销售金额增长77.9%至约人民币370.3亿元。收益增长10.7%至约人民币104.2亿元。期内溢利增加6.0%至约人民币21.94亿元。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溢利增加28.9%至约人民币15.44亿元。毛利率为28.9%。

于2019年6月30日,净负债比率为66.2%。董事会宣派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10分。

集团在销售策略方面积极做出调整以应对房地产市场所经历的波动。集团采用灵活的销售策略,以加速去化、回笼资金为目标;并在不同的二线及强三、四线城市选择最佳时机推出新盘,以保持集团的增长动力。

2019年上半年,集团连同其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共超过100个项目处于在售状态,分佈在32个城市,主要集中在二线及强三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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