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成金融(01225):倘公司股份于2019年7月31日仍暂停买卖 联交所有权将公司除牌

隆成金融(01225)公告,公司股份已根据香港法例第571V 章证券及期货(证券...

智通财经APP讯,隆成金融(01225)公告,公司股份已根据香港法例第571V 章证券及期货(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8条,按照证监会指示,自2017年6月6日起暂停买卖。 倘公司未能于2019年7月31日或之前恢复其股份买卖,则联交所可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2)(b)(ii)条取消公司上市地位。

联交所已告知公司以下事项:经与证监会磋商后,倘公司证券于2019年7月31日仍暂停买卖,则联交所将保留行使其于上市规则第6.01A(2)(b)(ii)条项下将公司除牌的权利,直至另行通知;

为免生疑,此并不妨碍联交所在其认为适当的较后阶段行使其于上市规则第6.01A条项下的权利;联交所亦保留其于上市规则项下的所有权利;提醒公司促使尽快恢复买卖的责任;倘联交所不信纳公司已采取及正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促使恢复买卖,则联交所可能会立即将公司除牌。

股份已自2017年6月6日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维持暂停直至进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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