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HL通知BRACELL(01768)无意提高私有化的要约价 仍维持每股2.28港元

BRACELL(01768)及其要约人BHL Limited发布联合公告称,在发出提高价格公告后,要约人于2016年8月19日通知Bracell董事会,表示其无意提高经修订的注销对价和受限制股份单位要约价,而且不保留提高价格的权利。因此,根据经修订的建议,每股被注销的计划股份的现金对价仍然维持每股2.28港元,而要约人根据经修订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要约向受限制股份单位持有人支付的“透视”价现金价款,仍然维持在每份受限制股份单位2.28港元。

此前公告提及,于8月4日,就公司拟私有化,要约人谨此宣布,根据经修订的建议,每股被注销的计划股份的现金对价,将由1.78港元(即原注销对价)提高至2.28港元,相对于该建议的原注销对价有约28.1%溢价。公告称,于该公告发出之日,共有34.21亿股已发行股份,其中5.57亿股为计划股东所持的计划股份(占Bracell已发行股本约16.31%)。根据经修订的建议,就全部计划股份而应支付的经修订的注销对价总额为12.72亿港元。

此外,于6月17日,公司接获大股东附属BHL提出的建议,拟根据百慕达《公司法》第99条,以协议计划方式将公司私有化,涉及注销BHL或Gold Silk并未持有的全部发行在外股份。若该要约得以进行,会导致公司被私有化并从联交所除牌。公告称,截至该公告日期,BHL及Gold Silk拥有公司28.63亿股普通股的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83.69%。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