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石油(00632)聆讯已延迟至11月16日进行

东方明珠石油(00632)公告,就有关百慕达法院的呈请及传票,呈请及传票聆讯已延迟至2018年11月16日(百慕达时间)进行,以便公司提交其回应证词。

智通财经APP讯,东方明珠石油(00632)公告,就有关百慕达法院的呈请及传票,呈请及传票聆讯已延迟至2018年11月16日(百慕达时间)进行,以便公司提交其回应证词。

此前公告,于2018年10月19日,公司接获一项法律通知,其中巴比伦向百慕达最高法院寻求针对公司的清盘令及委任临时清盘人协助公司董事会重组公司债务及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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