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潮控股(00583)获控股股东出售合计约74.19%股份致强制全面现金要约

GREAT WALL PAN ASIA (BVI)  HOLDING LIMITED与南潮控股(00583)发布联合公告,公司获卖方告知,于2016年8月12日收市后,卖方(Kerry Media Limited)与买方(长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订立购股协议。

据此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及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并促使关联方出售约11.632亿股股份(约占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4.19%),总代价约为为15.655亿港元(相当于每股销售股份约1.3459港元)。

完成须待达成或豁免联合公告先决条件一节所述条件后方可作实。先决条件之一为Coastline完成已作实且Coastline特别现金股息(包括Coastline出售的全部所得款项净额9.3亿港元,约每股股份约0.59港元)已分派予股东。

于完成时,要约人将持有11.632亿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约74.19%,假设自联合公告日期起至完成日期已发行股份概无变动)。待完成后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要约人将须就所有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获许收购的股份除外)提出强制性无条件全面现金要约。要约在作出时将在各方面属无条件。

假设截至要约结束已发行股份并无任何变动,合共4.046亿股股份将须进行要约,每股要约股份1.3459港元。根据要约就接纳而支付予股东的最高现金金额约为5.445亿港元。现金代价总额将由要约人的内部资源或外部债务融资拨付。

要约人的财务顾问中银国际信纳,要约人具有充裕财务资源完成买卖事项及应付全面接纳要约。要约人拟于要约截止后维持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要约人及公司将向联交所承诺采取适当措施在要约截止后恢复股份的公众持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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