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为保障基金持有人权益 酝酿“保本基金”新规

作者: 智通财经 姜禹 2016-08-12 17:35:20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8月12日表示,证监会近日就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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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8月12日表示,证监会就修订保本基金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邓舸指出,目前保本基金共151只,资产净值3300亿元,目前均采用了连带担保方式,并且担保方有无条件连锁担保条款,将由基金公司承担最终的风险损失,与基金公司资本金制度不相匹配了,可能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邓舸称,证监会抓紧完善监管规则,在基金子公司内部治理和风险控制方面,一是修订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二是起草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

邓舸还表示证监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修订保本基金指导意见内容。

一是适度控制保本基金规模,降低行业风险;二是完善保本基金管理认定相关审慎管理要求;三是完善相关风险控制指标;四是新增风险监控的规定;五是完善担保相关监管要求;六是适度降低担保机构对外担保总资产规模,同时要求基金管理人实施;七是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募集保本基金。

关于修改保本基金指导意见,邓舸表示将主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加强监管,防控风险,强化子公司的定位和母公司的管控责任。推动行业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二是扶优限劣,规范发展,引导行业回归资产管理业务的本源。三是循序渐进,平稳过度,促进政策平稳落地。

此外,邓舸表示证监会下一步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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