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能集团(01608)呈请聆讯进一步延期至11月4日

伟能集团(01608)发布公告,基于本公司与伟能集团控股(作为一方)及呈请人(作为另一方)共同提出的申请,法院于2026年8月25日撤销原定于2026年8月26日进行的该等呈请聆讯,并将该等呈请聆讯进一步延期至2026年11月4日。

智通财经APP讯,伟能集团(01608)发布公告,基于本公司与伟能集团控股(作为一方)及呈请人(作为另一方)共同提出的申请,法院于2026年8月25日撤销原定于2026年8月26日进行的该等呈请聆讯,并将该等呈请聆讯进一步延期至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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