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新能源(01798)中期股东应占溢利大增近1.1倍至9.47亿元

大唐新能源(01798)发布2018年中期业绩,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收入同比增长25.98%至43.66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股东应占溢利同比增长107.89%至9.47亿元;每股收益0.1233元。

智通财经APP讯,大唐新能源(01798)发布2018年中期业绩,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收入同比增长25.98%至43.66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股东应占溢利同比增长107.89%至9.47亿元;每股收益0.1233元。

盈利水平的大幅提升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其一,弃风限电取得进一步改善,发电量创歷史同期新高。2018年上半年,集团弃风限电情况获得进一步改善,风电限电率下降至9.80%,同比降低9.56个百分点,较全国降幅高4.56个百分点,公司所属的10个限电区域中有8个区域实现大幅下降,其中,风电装机占比较大的内蒙古、甘肃、吉林、山西、黑龙江等区域,风电限电率依次同比下降6.58、18.37、28.49、11.52以及11.59个百分点,均超过区域平均降幅水平。

其二,强化区域对标,存量机组产能实现大幅提升。 集团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122小时,同比增加181小时,增长值较行业高22小时。集团风电布局的20个省级区域中,共17个区域实现了风电利用小时的大幅增长,其中,内蒙古实现1205小时,较区域值高26小时;黑龙江实现1178小时,较区域值高79小时;吉林实现1180小时,较区域值高87小时;河南实现1172小时,较区域值高176小时;上海实现1337小时,较区域值高59小时,集团在上述区域的现有产能均实现了大幅提升,实现公司自成立以来的最好水平。

其三,加强电量营销,助力限电区域电量增长。 集团紧紧围绕大通道外送的有利时机,充分对比各省区交易规则、调峰能力,统筹兼顾交易电量与基础电量的关系,积极稳妥参与市场电量交易,不断提升限电区域的电量消纳水平。

截至2018年6月底,集团所属甘肃、内蒙古、宁夏及东北三省等区域开展跨省跨区外送交易电量15.03亿千瓦时、省内直接交易电量5.79亿千瓦时;集团合计实现市场交易电量25.44亿千瓦时,占上网电量的27.45%,有效促进了限电区域的电量消纳,保证了集团风电单位营业收入的不断提升,实现了效益最大化。

截至2018年6月30日,集团控股装机容量为8873.92兆瓦,同比增长4.42%;发电量为9551,712兆瓦时,同比升高30.13%;平均利用小时数1115.58小时,同比升高176.18小时,增幅18.75%;平均上网电价(含税)为人民币547.56元╱兆瓦时,较2017年同期降低人民币24.97元╱兆瓦时,资产负债率为79.06%,较2017年年底降低0.57个百分点。

2018年上半年,集团持续应对市场变化,积极抢抓发展机遇,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集团在盈利能力、核心竞争能力等方面均实现全面提升,发电量、利用小时、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继续实现高速增长,尤其是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保持了近年来倍数级增长的良好态势,为集团顺利完成全年任务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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