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俊集团控股(01013):原定分别于6月11日及8月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的新证据传票聆讯与上诉通知聆讯予以取消
伟俊集团控股(01013)发布公告,经原告、本公司及第二被告同意,香港高等法院已于2026年6月1日颁令:除为执行本命令所需程序外,所有诉讼程序予以中止;针对判决书的上诉以及提交新证据申请的传票均予撤销;及原定分别于2026年6月11日及2026年8月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的新证据传票聆讯与上诉通知聆讯予以取消。
智通财经APP讯,伟俊集团控股(01013)发布公告,经原告、本公司及第二被告同意,香港高等法院已于2026年6月1日颁令:除为执行本命令所需程序外,所有诉讼程序予以中止;针对判决书的上诉以及提交新证据申请的传票均予撤销;及原定分别于2026年6月11日及2026年8月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的新证据传票聆讯与上诉通知聆讯予以取消。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
下载智通财经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