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鑫国际集团(00724)要求将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的决定呈交上市复核委员会进行复核

瑞鑫国际集团(00724)发布公告,于2026年3月20日,本公司收到联交所来函,当中载明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决定取消本公司的上市地位(该决定)。

智通财经APP讯,瑞鑫国际集团(00724)发布公告,于2026年3月20日,本公司收到联交所来函,当中载明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决定取消本公司的上市地位(该决定)。

根据上市规则第2B章,本公司有权于该决定发出后七个营业日内,要求将该决定呈交联交所上市复核委员会进行复核。经审阅该决定并与其专业顾问讨论后,本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递交申请,要求将该决定呈交上市复核委员会进行复核。

此外,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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