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国家发改委称,将规范企业举债有关资质要求和资金投向,引导规范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资金投向,限制房地产企业外债资金投资境内外房地产项目、补充运营资金等。
为解决企业境外发债管理工作的相关问题,发改委还提出,将着力优化外债结构;尽快制定《企业发行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主动加强国际资本市场分析研判,合理配置资产负债,优化币种和久期匹配;完善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等对策。
另外,为加强外债风险防范,《通知》提出了几个具体要求,包括支持综合经济实力强、国际化经营水平高、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的大型企业赴境外市场化融资;规范拟举借企业外债信息的披露;引导拟举借外债企业关注外汇市场变化,有效防控外债风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对违规发债企业、中介机构等主体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问责力度等。
附详细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