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业集团(01129):法院已经准许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中国水业集团(01129)发布公告,公司近日获悉,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向江西省宜...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水业集团(01129)发布公告,公司近日获悉,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向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旨在冻结待售公司于宜春水务(待售集团旗下公司之一)的51%股权。法院已经准许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于本公告日期,申请人为宜春水务49%股权的实益拥有人。

公司现正就上述事宜寻求法律意见。于本公告日期,待售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复核及撤销裁决。根据裁决所规定,倘申请人于法院批准财产保全后30日内并无提出法律诉讼或申请仲裁,则法院将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解除财产保全。

于本公告日期,据董事所深知、全悉及确信,财产保全并无对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适时透过进一步公告通知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裁决的进一步重大进展。

公司确认,股权转让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并将继续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公司进一步确认,该通函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仍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亦无遗漏其他事项致使本公告或该通函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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