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同源康医药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国有股东等事项

3月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其中,公示要求同源康医药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国有股东等事项。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其中,公示要求同源康医药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国有股东等事项。据港交所2024年1月26日披露,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源康医药”)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中信证券为其独家保荐人。

具体来看,证监会公示指出,请同源康医药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公司股东2023年12月增资入股价格与前次股权转让价格相比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请参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说明是否存在国有股东,如有,请说明国资管理程序履行情况。

三、请说明高剑昕与吴豫生之间股份代持形成原因、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请说明本次申请“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是否按规定予以披露。

据招股书显示,同源康医药是一家临床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致力于发现、开发差异化靶向疗法并对其进行商业化,以满足癌症治疗中亟待满足的医疗需求。凭借公司在药物化学领域的实力、对癌症(特别是肺癌)的深入了解以及高效的临床开发策略,公司正在中国开展核心产品TY-9591治疗晚期NSCLC的两项关键临床试验。

自2017年成立以来,公司已建立由11款候选药物组成的强大管线,包括两个低风险产品-核心产品TY-9591和关键产品TY-302,五款创新临床产品(以公司内部开发的关键产品TY-2136b为代表),以及处于临床前阶段的四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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