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华医药(002107.SZ)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沃华医药(002107.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智通财经APP讯,沃华医药(002107.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警示函》内容公告如下: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赵丙贤、赵彩霞、曾英姿: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丙贤于2023年7月13日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你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披露上述事项。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七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赵丙贤作为董事长,赵彩霞作为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曾英姿作为总裁,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赵丙贤、赵彩霞、曾英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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