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境(03989)拟5200万元收购都匀市首创环保余下37.91%股权

首创环境(03989)发布公告,于2023年11月20日,买方(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

智通财经APP讯,首创环境(03989)发布公告,于2023年11月20日,买方(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就收购事项订立买卖协议。根据买卖协议,卖方已同意按代价出售而买方已同意按代价收购待售权益,相当于目标公司都匀市首创环保其余约37.91%股权。

卖方其后通过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相关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取得的资金缴足其于目标公司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而有关融资的期限为15年。根据上述批准的规定,目标公司须于各财政年度向卖方支付固定比率的投资回报,直至融资期届满为止。目标公司于支付有关投资回报后的任何溢利将由买方保留。于融资期届满后,买方将以预先确定的代价(即人民币5200万元,为目标公司37.91%股权的初始缴足资本)收购卖方届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自成立以来,目标公司一直从事废物处理及废物转化能源发电业务。具体而言,目标公司已从都匀市人民政府取得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向该地区提供废物处理服务。由于当地政策规划及管理方面的变动,双方已协定买方将于融资期届满前收购待售权益,同时都匀市人民政府欠付目标公司及该公司一间附属公司的贸易款项余额(即债务)应予以结清。

由于目标公司于完成后将成为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该公司认为收购事项将有助于该公司更有效地实施与目标公司业务相关的业务策略及业务扩展计划。此外,收购事项将使集团能够及时调减贸易应收款项,并确保目标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收购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于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符合该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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