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00451)轻资产转型最后关键一步 独立财务顾问建议独立股东投票赞成批准协议

协鑫新能源(00451)于2023年10月12日公布出售光伏电站项目,出售事项的现...

智通财经APP讯,协鑫新能源(00451)于2023年10月12日公布出售光伏电站项目,出售事项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预计为人民币16.0亿元,协鑫新能源拟将有关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以及支持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以及营运及管理服务分部的投资。据了解,在出售事项完成后,由于光伏电站项目的损益以及资产及负债将不再于协鑫新能源的综合财务报表综合入账,经参考其2023年6月30日的未经审核简明中期综合财务数据后计算,协鑫新能源的负债将减少约人民币21.4亿元,资产负债比率将下降约13%,有效降低财务风险及负债规模。

11月14日,协鑫新能源发布此次光伏电站出售事项的详细通函,其中,独立财务顾问大有融资有限公司(“大有融资”)在独立财务顾问函件中就此次出售光伏电站项目的购股协议、诚意金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出相关意见。

大有融资认为,这次出售光伏电站项目的(i)购股协议及诚意金协议的条款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且就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及(ii)出售事项尽管并非于协鑫新能源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惟符合协鑫新能源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大有融资明确表示,推荐独立董事委员会建议独立股东,而大有融资亦建议独立股东投票赞成将于12月1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的普通决议案,以批准购股协议及诚意金协议。

事实上,协鑫新能源于2023年10月31日公告,已完成全额回购于2024年到期,本金额为6,775万美元的10.00厘优先票据。在完成全额回购后,该优先票据将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退市。这意味着,协鑫新能源最大的“定时炸弹”已经正式拆除,现金流动性亦将获得极大改善,公司业务也将更好聚焦于轻资产运维及LNG贸易。

随着能源转型深入推进,安全高效、绿色低碳转型及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创新已成为全球发展主流趋势。为了进一步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于谋划未来长远发展的过程中,协鑫新能源积极探索“光伏+天然气”双主营业务新业态,同时坚守核心业务的发展,致力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到企业长期发展战略中,并全方位地纳入各个领域日常运营中,努力为进入下一发展阶段打下更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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