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华联资本(00758)发布公告,公司已收到联交所日期为2023年10月13日的函件,当中声明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决定撤销公司的上市地位,原因为公司未能满足复牌指引。
根据上市规则第2B章,公司有权于决定刊发日期起计七个营业日内(即2023年10月24日或之前)提请联交所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决定。倘公司决定不申请复核,公司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将为2023年10月30日,而其股份的上市地位将自2023年10月31日上午9时正起被取消。
于2023年10月20日,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2B章提交申请,要求将决定提请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
公司股份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