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ST天顺(002800.SZ)及相关责任人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ST天顺(002800.SZ)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智通财经APP讯,ST天顺(002800.SZ)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4号)、《关于对王普宇、胡晓玲采取监管谈话和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5号)及《关于对苏旭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6号)。

经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汇公司)存在通过新疆机汇网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创盈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昌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恒达基业商贸有限公司、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新疆蓝疆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间接或直接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直能源)发生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的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共计41248.11万元。

王普宇作为ST天顺的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及现任董事,胡晓玲作为ST天顺的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主导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发生,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苏旭霞作为ST天顺的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参与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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